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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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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殺鳳姐 疑兇被指證賣電話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29]

 【本報訊】北角電氣道「鳳姐」劫殺案,身高達6呎的「影子殺手」昨日被解至東區法院再度提堂。控方表示,涉案證人已認出被告曾將一部手提電話出售,現階段將索取剖屍、DNA化驗報告及警方進一步調查,暫毋須被告進行答辯,希望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申請獲裁判官接納。被告繼續被還柙接受看管。

 被控一項謀殺罪名的被告林培峰(30歲),昨日仍然穿著工人服解至法庭應訊。控罪指,被告於今年3月16日,在北角電氣道96號1樓B室謀殺譚小芳。

待DNA報告 押至下月尾審

 控方於庭上提供進一步的證據,指涉案證人在認人過程中,認出被告曾到銅鑼灣,將一部手提電話出售,控方遂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押後,其間索取DNA化驗報告,以確認被告是否曾與死者接觸,同時警方亦會調查被告是否與其他相關案件有任何關連。

被告稱不適要求接受治療

 此外,控方亦須提取死者的驗屍報告,以獲得進一步的資料。兇案發生於本月17日,死者被發現全身赤裸,倒斃北角電氣道96號單位廁所地上,其兩部手機、一張八達通卡等財物失去。警方追查5天,在柴灣漁灣h拘捕被告,起回女死者的財物。

 據報指,被告日前在北角警署羈留期間,聲稱不適要求看醫生,稍後乘坐警車到東區醫院接受治療,在急症室逗留20分鐘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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