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5月 商務部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外商直接投資房地產業審批和監管的通知》,規定外商投資內地房地產項目必須通過審批,同時,未來所有由地方部門審批的外資房地產公司必須上報商務部備案。
07年11月7日 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聯合頒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指出,將繼續限制外商投資於高檔賓館、別墅、寫字樓和國際會展中心的建設、經營,外商投資土地成片開發則必須與內資企業合資、合作。又新增對外商投資房地產二級市場交易及房地產中介或經紀公司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