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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面對被告任振強忽發奇想、教少年人駕車導致悲劇發生,辯方大律師以一句「一失足成千古恨」來形容被告的處境。辯方指被告曾經歷大起大落,因本案而再度跌入人生谷底。
曾任泳協主席 失足遺恨
辯方透露被告於福建出生,在內地曾被視為資優運動員,於少年宮接受游泳訓練,來港後卻因讀書不成,曾擔任司機及小販,任職小販期間因受黑幫滋擾,曾加入三合會及襲擊他人,終被法庭定罪;但被告未有放棄,改任游泳教練,又成立香港游泳協會並任主席。辯方昨呈上大疊求情信,發信者包括泳協會長兼前立法會議員黃宏發,均讚揚被告熱心公益及備受學生、家長及同業敬重。
辯方求情開首即代表被告向死者家人、兩名涉案少年及其家人致歉,承認因對兩名少年過分寵愛而教其駕車,乃愚蠢及危險的行為。辯方又解釋,被告向警方假稱肇事司機,純為保護兩名少年,免其身份被公開,與一般「頂包案」推卸責任的性質不同。
暫委法官林偉權亦接納被告有良好品格,在教導游泳方面受到學生和家長的讚許,卻因一時愚昧犯下嚴重罪行,令數個家庭與被告自己心靈受創,屬不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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