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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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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巴屢涉危駕不報協恩小學終止合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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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學生昨晨如常乘校巴上學。

 【本報訊】九龍城名校協恩小學再發生校巴「遇事不報」交通意外,繼1個月前有校巴司機酒後駕駛肇禍釀19人學童不適後,昨再有保母車司機急煞車導致7名學童受傷,但司機沒有即時報警,待眾學童返校不適,校方才揭發事件,7名學童受傷送院,校巴司機涉危險駕駛被捕。協恩小學校長強調,無法容忍一而再的錯誤,即時終止營運商合約。

 7名受傷女生由7至10歲,感頭暈、眼部及腳部疼痛,全部敷藥後出院。被捕保母車姓梁司機(31歲),涉危險駕駛被調查。

 事發於昨日清晨7時20分,接載17名女生返校的24座位的保母車,在彩峰苑對開的清水灣道落斜坡時,司機報稱前面一輛裝有尾板貨車突然急煞,因此亦即時煞車,雖然當時天雨路滑,但保母車及時煞停,兩車沒有相撞,車上多名學童在煞車期間撞向前面的椅背。

遇事不報 月內第2宗

 事後,一名保母問道:「有無事呀?」有3名女童表示受傷和不適,惟保母車未停下,繼續返回農圃道校舍,亦沒有向校方報告上述事件。及至事隔兩小後的9時許,該校小二至小四年級先後有多名小童報稱頭暈及胸口痛,各班的教師通知女校長梁靄雯,才揭發事件。

 梁靄雯其後報警召救護車將其中7名(7至10歲)的女生送往醫院檢驗。梁靄雯表示,上次事件後已向營運商發出嚴厲書面聲明,指出其司機「遇事不報」的做法不妥,如今再發生同類交通意外,無法容忍,決定終止其合約,以保障學生安全。

 保母車司機會會長劉少瑜稱,沒有規定司機遇上事故的做法,一般由司機自行判斷;若保母車遇上較嚴重交通意外,司機要即時停車報警及通知學校,但若學生沒有表示不適,司機可先回校讓校方決定如何處理。

 這次已是該校1個月內第二次乘校巴或保母車的學童不適送院,上次在上月3日,該校一輛校巴在亞皆老街與私車相撞後,涉酒後駕駛沒有超標的校巴司機「遇事不報」,事後有19名學童不適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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