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旗兵劫金案 7港犯仍在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08]
放大圖片

 【本報訊】曾任職珠寶公司的港人夥同黨招攬旗兵來港,針對運金珠寶店職員進行連串持刀行劫,更於06年11月犯案時在紅磡以鎚擊斃一人,7名被告早前承認或被陪審員裁定行劫、串謀行劫、傷人及誤殺等罪成,案件押後至5月30日判刑,警方指尚有7名策劃劫案的港人仍然在逃。

已被捕7犯罪成候判

 案情透露,自06年6月起,珠寶店兄妹職員運送300萬金飾期間被劫。同年7月19日,兩名銷售員在尖沙咀再被劫去270萬元鑽飾,事主被箍頸及以刀斬傷四肢,須留醫兩個月才能出院。同年11月16日,52歲珠寶店職員李奕林到紅磡火車站領取金飾時,被賊人以鎚扑頭數次致死。警方翌日於長沙灣一單位內拘捕6名男子,包括案中被告,並檢獲一批兇器。

2內地被告稱為錢犯罪

 4名內地被告為李承洪、崔云華、劉強及林輝(31歲至41歲),3名港人被告為王文濤、陳學鋒及伍俊偉(25歲至52歲)。承認3項傷人及2項搶劫的李承洪求情指,來港行劫只因腰傷後急須醫藥費,他在內地月入只500至600元,但作案兩次酬勞達12,000元。

 至於被陪審團裁定兩項串謀搶劫的次被告崔云華(23歲)則稱,父母在內地任教職,但無法維持生計,為了養大在學弟弟及年老多病祖父母,一時年少無知才答應犯案,被定罪後已深感後悔。至於曾任解放軍海軍的劉強(26歲)早前承認搶劫,再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脫,但誤殺罪成。他求情指懂得武術及曾行軍,本來在深圳加入一武術團,獲本港電影公司招攬任特技人,但終因作案被捕。

 另兩名港人被告中,被裁定搶劫罪成的第6被告陳學鋒(26歲)至今堅持清白,並稱有固定送貨工作。最後承認1項串謀搶劫的伍俊偉指,因母兄先後破產,父親又因腰患只能當兼職的士司機,才答應駕車協助作案「搵快錢」,他不知道案中會使用武器,也不知道犯案目標身懷巨款。至於早前承認誤殺及3項搶劫的被告林輝及王文濤,兩人求情則稍後再行裁決。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