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1978年10月,鄧小平應邀訪日,出席《中日和平友好條約》互換批准典禮。資料圖片
「第二屆香港杯外交知識競賽」正進行得如火如荼,本報教育版逢星期一至五,會與讀者分享不同的外交小知識。除當代和近代中國外交史的概念及事件,以及接待外交禮賓的知識外,也會介紹「中國外交史上的今天」,從「當年今日」的角度體味中國外交發展走過的道路。今屆比賽的宗旨為「感知外交,增長才識,認識國家,觀看奧運」。外交小知識專欄能增進學生及市民的外交認知,亦能配合比賽的推行,深化國民教育。
中國當代外交史解讀:《中日和平友好條約》
根據《中日聯合聲明》的規定,中日雙方於1974年11月開始,進行和平友好條約的談判。談判的焦點,是反霸條款問題。在蘇聯政府的壓力下,日方極不願將反霸條款寫入條約,因此談判遲遲未有進展。1978年7月21日,中日重開談判。中方的立場是堅持原則、因勢利導,重點仍然是反霸條款,堅持必須按《中日聯合聲明》的提法寫入條約正文。幾次反覆後,日方逐漸向中方方案靠攏。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終於簽署。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由前言和5個條款組成。前言的中心思想是雙方確認《中日聯合聲明》的各項原則應予嚴格遵守。第一條是雙方聲明,按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聯合國憲章》的原則來處理兩國關係。第二條是條約的中心內容,即反霸條款,「締約雙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應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或其他任何地區謀求霸權,並反對任何其他國家或國家集團建立這種霸權的努力。」第三條是關於兩國經濟、文化合作的規定。第四條是雙方妥協的產物:「本條約不影響締約各方同第三國關係的立場。」與《中日聯合聲明》相比,把反霸條款與第三國條款分列為兩條,實際上反而更突出了反霸原則。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的簽訂,對兩國關係和國際政治都有重大影響。就雙邊關係而言,這一條約是中日關係的政治總結,也是兩國睦鄰關係發展到一個新起點的重要標誌。就國際政治而言,由於條約是在蘇聯推行霸權主義最盛時期、在中國領導人提倡建立國際反霸統一戰線的戰略背景下簽訂的,因此,這是對蘇聯霸權主義的沉重打擊。
中國外交史上的今天--4月8日
1968年4月8日,中國和坦桑尼亞、贊比亞三國政府,在達累斯薩拉姆簽訂修建坦贊鐵路協定的三個議定書。坦贊鐵路東起坦桑尼亞首都達累斯薩拉姆,西至贊比亞的新卡比里姆博希,全長1,860公里,由中國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勘測、考察、設計並幫助坦、贊兩國政府組織施工。為建設這條鐵路,中國政府提供無息貸款約10億元人民幣,先後派遣工程技術人員近5萬人次,有64人獻出寶貴生命。在中、坦、贊三國共同努力下,這條「鋼鐵動脈」僅用4年多時間就全部建成,迄今共運送貨物2,300萬噸,運送旅客3,700萬人次,促進了坦贊兩國乃至南部非洲地區的經濟發展和民族獨立。正如周恩來總理所指,「坦贊鐵路所帶來的影響將是無法估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