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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被拆除的違法建築,建在危險邊坡上,安全隱患極大。
【本報訊】深圳市違法建築時間跨度長,積累問題多。用改革的思維創新工作方式,解決存在近30年的違建「頑疾」,深圳的查違手段顯得更加到位。
深圳結合查違工作實際,加強調查研究,不斷完善查違政策規定,形成了「關於停建生產經營性違法建築的處理意見」,出台了《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設暫行辦法》、《駐深武警部隊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起草了《深圳市農村城市化區域違法建築處理意見》,為疏導工作和長效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據。
深圳還探索合理有效的處罰措施,按照循環經濟的理念,通過南山區東明花園沒收試點,將一些違法建築沒收作為保障性住房,既有效震懾了違法搶建當事人,又避免了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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