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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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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淫照」案覆核 影視處求評不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11]

 【本報訊】《壹週刊》及《東方新地》輯錄大量疑是女星裸照刊書,被淫褻審裁處評為第一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物品,旋即惹起各界迴響,早前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申請作全面覆核,聆訊昨日展開,《壹週刊》卻未有派出律師或代表出席。影視處代表律師申請將兩刊物評為不雅級別,指刊登的淫照雖有打格,但已足夠引起讀者的色慾遐想與偷窺慾,不符合一般的社會道德標準。

 涉案雜誌為第936期《壹週刊》刊登的特輯「陳冠希淫照風暴全記錄」及第531期《東方新地》刊於封面及部分內頁的「奇拿毀娛圈 1300淫照爆發揭破○六年六角慾戀」,該雜誌先後於本年2月12日及24日出版。

 據影視處的覆核申請,《壹週刊》大量刊登高達94張次淫照,並設計成連環圖展示,身穿性感衣著或裸露的女性,擺出各種自摸、口交及吸啜等姿態,配合露骨的字句及繪聲繪影的描述,即使不「露點」,亦會撩撥讀者的性慾及偷窺慾望,普遍社會上的道德禮教難以接受;報道將焦點放在多名性伴侶的描述,並重複口交、自摸等形容,色情效果顯著,《壹週刊》身為一本娛樂雜誌,容許18歲以下人士閱讀,卻過分渲染色情報道,產生腐化及令人憎厭的感覺。

《東方新地》稱「立場中性」

 昨日高級政府律師林穎茜代表影視處另指,《東方新地》所刊登的淫照縱使以打格形式刊登照片,也會使讀者領略相中人正在進行「閨房私事」,某些淫照甚至沒有全面遮掩敏感部位,惟主審裁判官區士顯回應,女性的泳衣照與涉案淫照,所被遮掩的敏感部分也相差無幾,何況無論色情照片被遮掩多少,審裁處以往的裁定都遭外界抨擊,評審難度甚高。

 昨日只有《東方新地》派出代表應訊,呈遞社長曹雪聰的回應,指道德禮教標準隨時而變,而該報道是「立場中性」。案件將押後於下月2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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