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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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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航天價索賠案 二審開庭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15]

 【本報訊】據新華社14日電:東航機師辭職遭遇天價索賠案,14日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賠償金額涉及的「培訓費」成為爭議焦點。

 航空公司認為,1999年8月鄭志宏由副駕駛成為機長,此前有1529.38個小時的「帶飛」時間,應視作培訓時間,共計培訓費用約527萬元。鄭志宏則認為,按規定培訓必須在航空模擬器或空載飛機上進行,實際只有300多個小時的培訓時間。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此前,昆明市官渡區法院一審判決鄭志宏賠償航空公司130萬元違約金並退還7萬多元工資;航空公司在判決生效3個月內為他辦理技術檔案、飛行執照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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