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哥老友阿生被前僱主拖欠強積金,經過積金局鍥而不捨的追討,透過民事申索及抄封其僱主資產等辦法,最近終於取回其應得的供款及附加費。阿生與積哥聊天時,亦談到他亦有留意到最近積金局向一間傳媒機構作出清盤行動,最終令該公司向積金局繳付約490萬元欠供強積金。
積哥則說,他知道積金局一直透過修訂法例及現有措施,加強對無良僱主的執法力度,保障僱員的強積金權益。積金局十分重視保障計劃成員的強積金權益,因此每當接獲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投訴後,便會即時跟進。若查明投訴屬實,積金局會立即要求僱主盡快補回供款,否則便會透過民事途徑作出追討。
阿生問:「積金局會透過什麼方法為僱員追討欠款呢?」
積哥說,積金局會一方面入稟法院作民事索償,另方面會視乎證據是否足夠而提出刑事檢控,實行民事、刑事雙管齊下,以達至追討欠款及阻嚇違例行為的效果。積金局除了根據投訴進行調查外,亦會主動巡查營業地點,查核僱主有否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及準時供款。
對於一些被法庭下令要繳回供款,但仍然拒絕清繳欠款的僱主,積金局亦會透過凍結其銀行戶口及請執達吏抄封公司的資產等措施,為僱員追回供款。如果有關的公司仍然冥頑不靈,積金局可以向有關公司進行清盤行動,以上述傳媒機構為例,便是在積金局發出清盤令限期前清繳約490萬元欠款,才避過被入稟申請清盤。不過,積哥強調,積金局是會經過審慎考慮情況的嚴重性及平衡各方利益後,才決定採取清盤行動。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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