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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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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 有案底須退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19]

 【本報訊】顏福偉現擔任上市公司「白花油國際有限公司」(239)執行董事,如今有兩項非禮罪成,很有可能要退位。

 根據《上市公司條例》,為保護公眾利益,任何人干犯涉及嚴重及違反誠信的罪行,如詐騙、偽造文件等,被判有罪及留有案底者,均不能出任上市公司董事。

 執業律師梁永鏗表示,任何有刑事案底的人都不可以任職上市公司的執行董事或主席,但相信顏仍可擔任旗下產品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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