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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陳倩筠)曾經被語言及暴力欺凌過的阿明(假名),今年才15歲,2年前開始「蝦蝦霸霸」,在街上遇上他討厭的朋友,會以粗口辱罵對方,又誤以為拳頭可以保護自己免受欺凌,經常選擇「以牙還牙」,結果兩敗俱傷。
阿明表示,曾經6、7次暴力傷人,大部分都是「拳頭交」,但足以令對方入院,自己亦有受傷送院。他指,一次原本只打算辱罵對方,但越鬧越衝動,隨即動手打了對方數巴掌。他指,以前欺凌別人後感到「很威」,成了再次欺凌他人的動力,不過經過輔導後,他發現被欺凌者很無助,對過去所做的感到後悔。
17歲中四生阿希(假名),中一開始便向同學強索金錢,每次20、30元,雖然被老師發現記過,卻不以為然,有時候無聊在街上看到「不順眼」的人,更會聯同朋黨4、5人齊衝上前打人,遇上朋黨在身邊吶喊助威,更有欺凌他人的衝勁。但現在他坦言:「回想被欺凌的人其實很無辜,現時不會做這些無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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