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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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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視窗.疑似張冠李戴事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22]

 上星期為了籌備與奧運聖火相關的綵排,已經忙得氣也透不過來,偏偏又遇著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的第二屆任期在月底屆滿,「場地」、「承傳」、「推廣」三個小組必須在月中開會,讓秘書處可趕及撰寫會議紀錄,作為四月底最後一次大會的會議文件。

 由於大會舉行的日子,我正在外地學習,所以必須盡快跟進未做的事項,好在小組會議交代清楚承傳工作的進展,讓秘書處在大會能匯報第二屆承傳小組的工作報告和建議。我雖然公務吃不消,但有一個演出又不能不看,那就是香港青苗粵劇團的「處女演出」,因為這個劇團是由粵劇發展基金「香港梨園新秀粵劇團」計劃撥款資助的第一個非牟利粵劇團體;而資助成立香港新秀粵劇團的構思,是2006年4月25日陳劍聲委員在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第一屆第六次會議(最後一次大會)提出,並提交了我撰寫的《成立香港青年實驗粵劇團的初步建議書》;當時委員會同意向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第二屆委員推薦建議書。

 到了第二屆,我受命和梁漢威、陳劍聲、鄒燦林三位委員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如何落實建議;因此,第二屆提交的每一份的修訂稿,都是我負責執筆。當時,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接納工作小組為新秀粵劇團定下的宗旨,就是為粵劇新秀提供不斷實踐的機會,磨練演技,吸收舞台知識,並在前輩演員的帶領和指導下,提升造詣;同時,也希望讓他們參與幕後的組織工作,增加戲班行政和管理的常職,最後能夠進入職業班工作。所以,計劃才會定下只資助三年,三年後檢討計劃成效,決定是否繼續舉辦下去。近日有一份曲藝雜誌說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振基曾透露要把新秀粵劇團打造成品牌。在上星期一午膳時,我問周主席是否計劃有變。他說自己從沒有說過要把新秀粵劇團打造成品牌的話,計劃的宗旨和內容沒變。「八卦」的我,自然不會就此罷休,回家把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的文件翻閱一遍,終於發現一點蛛絲馬跡,在2006年7月26日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承傳專責小組第四次會議記錄裡,記載了梁漢威委員建議每年應支持高層次的粵劇演出,透過劇本改革及新舞台概念演出具香港文化性格的劇目,從而建立香港的專業演出品牌。

 委員同意有關建議,並已於推廣專責小組討論及轉交康文署考慮,威哥提出的「高層次粵劇演出」,自然不會由仍需磨練的新秀演出。我不知道那份曲藝雜誌是否「張冠李戴」,但「始作俑者」,有責任把事情始末交待清楚。

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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