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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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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子爭祖屋 腐液淋家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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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爭祖屋糾紛中,被告許華山的胞弟被腐液潑中送院。資料圖片

 【本報訊】為了爭奪內地祖屋業權,三代同堂起爭執,為家中長子的地盤工於去年9月攜同一樽腐蝕性液體到筲箕灣7旬老父寓所,其間與兄弟起爭執,地盤工突情緒失控,將腐蝕性液體潑向父母及胞弟等5人,令各人身體多處灼傷。涉案被告否認6項傷人等罪名,昨被裁定其中5項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5月7日判刑。

 被告許華山(47歲),報稱任職地盤工人,早前在區院否認意圖使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遍襲擊共6項罪名。暫委法官游德康昨日裁定被告其一項襲擊罪名不成立,其餘罪名成立。

 法官裁決時表示,被告攜同一樽具腐蝕性的液體到肇事單位,而肇事單位為一個小單位,被告必然知道他大力潑出樽內液體時,會對家人造成嚴重傷害。尤其被告年老的雙親亦在場,遂裁定被告有意圖或能遇見到會嚴重傷害家人的身體。

押後至下月判刑

 法官續指,這是一宗由家庭糾紛衍生的事件,加上被告母親曾在庭上泣不成聲,被告父親在作供時亦欲言又止。所以決定提取被告背景報告。法官形容被告罪行非常嚴重,提醒被告有很大機會判以長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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