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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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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人體標本 英判盜竊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24]

 【本報訊】究竟人類遺骸是否屬於財物呢?英國於10年前,有大學職員偷取了用來做實驗的人體標本,同樣被控盜竊,他在上訴時指,遺骸並沒有人擁有,不屬於財物,若是財物,大學則非法擁有遺體,但遭上訴庭駁回,指雖然此遺體已被遺棄,但因為經過大學的加工及防腐工序,所以遺體是屬於大學的。

 本港律師鄧達明表示,「屍體經過加工、切割或者防腐處理,便屬於做過此工作的人士,這個案例的大前提是屍體一早已被人遺棄,無人認領,不屬於一個財物。」至於遺體是否被人遺棄,便要由法官去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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