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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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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奧運場館全面禁煙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4-25]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馬靜24日電】5月1日起,北京將實施新的公共場所禁煙規定,新規定在原有法規基礎上將禁煙公共場所擴大到10類。

擴大禁煙範圍 五一實施

 有關官員表示,凡是違反規定的單位將處以1,000至5,000元罰款,對個人將處以10元罰款。奧運會期間北京市奧運比賽場館亦將全面禁煙,奧運會期間來京各國和地區觀眾也要遵守北京市禁煙規定,確保「無煙奧運」。

 10類全面禁煙的公共場所包括:一、醫療機構的室內區域;二、托兒所、幼兒園;三、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四、高等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區域;五、影院、音樂廳、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科技館、少年宮、紀念館等科教文化娛樂場所;六、商業、金融業、郵政業、電信業的營業廳;七、公共汽車、出租車、軌道交通及其售票廳,室內展台;八、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九、體育館、健身館;十、健身場、體育場的比賽區、作息區。

 北京市愛衛會專職副主任孫賢理介紹說,賓館、酒店、招待所等還必須按規定設置無煙客房和無煙樓層。餐飲、網服吧、公園、遊樂場、飛機、火車、長途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可以設置吸煙室或劃定吸煙區,但是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設置明顯標誌,並且要與非吸煙室隔離。

 另據《北京日報》報道:在36名受訪北京煙民中,24人並不知道5月1日起全市實行禁煙新規定,9人表示聽別人談起過,只有3人較清楚禁煙條例中的一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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