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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左二)表示,去年刑事法庭處理22萬宗新檢控,較06年多6千宗。 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陳辰)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去年處理22萬宗新的刑事檢控,較前年多6,000宗,主要是因為去年罪案率上升,其中83宗涉及超過500萬元的嚴重欺詐案,檢控25人。惟科技罪案方面,雖有634宗舉報,但成功檢控的只有21宗,約3.31%。江樂士解釋,由於搜證困難,成功檢控的個案不多,這個是全球的問題,當局會與其他地區的執法部門,加強聯繫打擊。對於外界批評涉及藝人不雅照案件的檢控手法,江樂士不作評論,但認為律政司每年處理數十萬宗案件,被批評的只佔少數,整體表現不錯。
審前會見計劃試行至年底
江樂士昨日在記者會上又表示,律政司已在2008年4月1日推出了為期9個月監察期的審前會見計劃,以評估在香港推行審前會見計劃的需要,監察期會於2008年12月底完結。其後,刑事檢控專員於2007年5月所成立的工作小組會根據收到的意見,提出最後建議,指出香港應否仿效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推行類似的審前會見計劃。
江樂士指出,有關計劃有助強化檢控程序,可以及早剔除證據薄弱的案件,目前新南威爾斯,加拿大及蘇格蘭已普遍推行審前會見。而英格蘭及威爾斯亦於2006年1月推行試驗計劃,其成效卓著,該計劃更已於2008年4月推及至全英國。香港於9個月監察期內,會選擇性地進行審前會見,不會全面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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