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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已故歌后梅艷芳1億元遺產案續審。梅媽覃美金方面開始傳召證人作供。他們先傳召腦科醫生胡健維(見圖),反駁妙境方面稱,梅艷芳立遺囑時精神狀況良好的說法,推斷她因內出血,引致血內的阿摩尼亞含量高,影響立遺囑時的神志。
阿摩尼亞擴散影響腦運作
余若薇丈夫、腦科醫生胡健維作供稱,翻看梅艷芳的醫治記錄後,認為梅在入院後出現胃出血、血液流入腸內,令腸內的細菌和阿摩尼亞滋生,當阿摩尼亞擴散至腦部時,便影響腦部的運作。同時,梅患上肝性腦病和肝功能衰竭,因此梅在死亡時的腰圍達36吋。他續指,雖然在立遺囑時或之前,未有記錄梅艷芳的血液內阿摩尼亞含量,但指出她該段時間的膽紅素含量高,估計她在立遺囑時的阿摩尼亞含量應介乎80至99,遠高於正常水平。
簽署遺囑前曾離院12句鐘
對於主診醫生張文龍早前作供稱,即使在立遺囑當天為梅艷芳進行精神狀況的測試,仍可獲得高分,胡醫生指該測試簡單,需進行其他測試。此外,葵涌醫院精神科及老齡精神科顧問醫生余枝勝指,梅艷芳在03年12月3日早上簽署遺囑,但於同月1日清晨曾離開醫院回家12小時,至下午才返回醫院,反映她的精神狀況應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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