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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5名內地男子受僱來港打劫,但抵步兩日已被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科(O記)一網成擒,並起出仿製手槍、牛肉刀及鐵鎚等武器,前日5人被陪審團裁定串謀搶劫、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仿製火器等5項罪名罪成,昨被判監8年4個月至10年半不等。
5被告為福建人林金煌、彭熾林、鄭建樹及湖北人夏濤及王啟興(21至34歲)。去年7月10日,5人持雙程證經羅湖入境後,下榻於油麻地帝京酒店,翌日O記接報採取行動,先於酒店升降機大堂拘捕首被告,並在尖沙咀天星碼頭拘捕4被告,並在各人身上搜出武器。各人更以超能膠黏著手指頭,以免留下指模。
港人主謀仍潛逃內地
暫委法官簡士勳昨日指犯罪集團計劃周詳,如非O記迅速行動,尖沙咀遊客區大有可能發生嚴重劫案。至於案中在逃的港人主謀「龍少」,警方表示相信他潛逃往內地。案發當日有O記探員在酒店內遺失子彈匣,警方表示彈匣至今未尋回,該名警員仍受內部調查中,並被調離O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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