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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導遊藍碧珊(左三)料可追回15萬賠償。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永安旅遊不滿原訟庭判定,一名前領隊在追討有薪假補償金時,將小費計算入薪金內而提出上訴,昨被高等法院駁回。此例一開,已有工會研究為領隊導遊集體向旅行社追索補償金,旅遊業界預料案例引起一浪接一浪的訴訟潮,牽涉金額以天文數字計,業界未必能夠承受;若改變目前業界的支薪模式,日後領隊、導遊或仿傚飲食界或酒店界,以固定薪酬支薪,將增加旅遊社的經營成本,勢必令團費上升。
上訴庭法官郭美超於判詞中指,小費雖是酌情給予,金額不定,但同樣屬薪金的一部分,加上旅行團行程時期清晰,導遊的小費收入可以用每日形式計算,不存在難以計算的說法。
旅社諗「縮數」 官斥荒謬
她又指,導遊負有雙重職責,帶隊出外時他們等同24小時當值,已沒有「補水」;當他們毋須帶隊時也須回旅行社當櫃位服務員,可是底薪卻僅夠維持生計。在眾所周知導遊會收取小費的情況,以及旅行社的指引也寫明導遊「不可拒收」小費的情況下,若說小費不屬薪金只是荒謬及令人蔑視的想法。
董耀中:盡快開會急謀對策
永安旅遊回應指對判決感到遺憾,因判決結果對整個旅遊業界的營運模式影響深遠,永安會與律師研究下一步行動,並會主動聯絡業界代表及諮詢屬會意見,共同商討應變措施及尋求長遠解決方案。
今次判決令業界非常憂心,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指,判決對業界影響很大,將惹起訴訟潮:「還有好多個案陸續而來;旅行社根本無儲備賠償」。他會盡快與業界開會商討解決方法。又說,日後運作模式可能變成所有領隊導遊以固定薪酬支薪,相信會提升旅行社成本,令團費提高。
工會擬為導遊集體索賠
香港旅行社協會主席胡兆英認為,判決改變旅行社營運模式,日後將研究取消導遊和領隊的小費,將費用納入為團費,但變相導遊、領隊不再多勞多得,或者會影響服務質素。香港導遊總工會歡迎判決,會研究集體向旅行社老闆爭取,根據法庭判決發放假期補償金。
而其他有收取小費制度的行業如飲食業及酒店業,相信判決對其影響輕微。業內人士都指,如酒樓內的侍應、部長,酒店中的清潔員、行李服務員等收取的小費,佔收入的比例低。部分飲食界會「全包」員工小費,員工所得小費由公司統一收發;或者像酒店業員工,月薪8千至1萬元同時也可收取小費後與部門攤分。
永安領隊藍碧珊04年離職時向永安追討有薪假補償金,惟永安僅以其底薪1,800元計算賠償金,客人的「貼士」不被列為薪金的一部分。藍及後連同14名領隊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本被判敗訴,後來高院裁定其得值,藍估計可追回達15萬元的離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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