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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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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斌:流動儲資訊 政府欠指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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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斌(右圖)認為,有必要與蘇利民(左圖)面對面,商討連串醫院遺失病人資料事故。 資料圖片

 【本報訊】衛生署轄下沙田及粉嶺兩間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遺失USB記憶體,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收到市民投訴,個案已交由衛生署跟進。另外,私隱專員吳斌昨日傍晚與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開會,討論近日連串遺失病人資料的事件。

 吳斌表示,早前已跟蘇利民以電話及書信溝通,醫管局亦已向私隱專員公署提供部分相關文件,但認為雙方有必要面對面討論問題。現時政府的《電腦保安守則》是根據資訊科技總監發出,但對流動儲存裝置的保安,卻沒有明確指引。

晤蘇利民商遺失USB事件

 公務員總工會主席鍾國星批評,政府部門的保安措施過時、不統一。鍾說:「資料保安指引是有,但都要看能否與時更新。USB記憶體是較新、較高科技的儲存媒介,可能以前不許用,現在可以,但未必清楚列明哪些USB可以使用、哪些不許用;哪些資料可以下載,哪些卻不能。」

 律師謝連忠則指出,如受資料外洩影響的市民能夠證明蒙受損失,可根據《私隱條例》循民事途徑索償。謝說:「如果病歷洩漏出去,會令病人產生恐懼,例如資料的當事人是性無能,他可能不想讓人知道,洩漏了自然會構成心理壓力,市民可循民事途徑追討損失。」但證據一定要充分,包括要證明自己在財物上有損失,或在《私隱條例》中特別提到的情感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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