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5月16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教育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社會應否接受「爸爸」懷孕生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16]

應接受

 在追求公平及人權的社會,大眾無權剝奪變性人的生育權。

 希望傳宗接代是所有人的欲望,懷孕不過是一個過程,不應受性別所限,其他人根本無權干涉。

 變性人一樣可以為孩子提供適當的照顧,與一般父母無異,孩子亦可以生活得很幸福。

 家中有自己血脈的孩子,可以令家庭更完整、更完美。

不應接受

 在這特別家庭出生的孩子,並非自己選擇,但成長過程中,要面對的壓力,肯定比其他孩子大,這很不公平。

 變性人懷孕個案是玩火自焚,繼同性婚姻合法化後,進一步破壞自然傳宗接代的傳統家庭制度。

 變性人身體可能仍有過量男性荷爾蒙,影響胎兒發育,令孩子承受不能彌補的痛苦。

 變性人生子是不符道德的,這樣等於拿孩子來做實驗;如果想要孩子,大可從孤兒院領養。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教育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