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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接受
在追求公平及人權的社會,大眾無權剝奪變性人的生育權。
希望傳宗接代是所有人的欲望,懷孕不過是一個過程,不應受性別所限,其他人根本無權干涉。
變性人一樣可以為孩子提供適當的照顧,與一般父母無異,孩子亦可以生活得很幸福。
家中有自己血脈的孩子,可以令家庭更完整、更完美。
不應接受
在這特別家庭出生的孩子,並非自己選擇,但成長過程中,要面對的壓力,肯定比其他孩子大,這很不公平。
變性人懷孕個案是玩火自焚,繼同性婚姻合法化後,進一步破壞自然傳宗接代的傳統家庭制度。
變性人身體可能仍有過量男性荷爾蒙,影響胎兒發育,令孩子承受不能彌補的痛苦。
變性人生子是不符道德的,這樣等於拿孩子來做實驗;如果想要孩子,大可從孤兒院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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