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就郭炳湘單方面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新地董事會就其去留問題投票,及禁止公司執行其投票結果一事,有熟悉公司法的律師向本報表示,郭炳湘的申請臨時禁制令,屬民事訴訟,並不涉及公司法。他說,任何人有合理的理由,都可以申請禁制令,如早前藝人陳冠希就以其持有關照片版權為由,禁止傳媒再刊登有關照片。
該律師指,任何人均需合理原因才可申請禁制令,申請理由主要為對方的行動,涉及申請人的重大利益,或申請人有合理懷疑對方有不軌意圖。而法庭一般在收到申請,並在考慮案情後才會發出臨時禁制令。被禁制的一方需就此禁制令答辯,提出抗辯理由。他說,類似的禁制令,在一般的爭產訴訟案是很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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