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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前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林永康以權謀私詐騙海外膳宿津貼逾12萬元一案,林早前被裁定4項罪名成立,案件昨日進行判刑。法官怒斥被告犯案出於貪心,行為嚴重濫用職權,對政府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傷害性之大無法估計,判處社會服務令不能反映罪行嚴重性,遂重判被告即時監禁9個月。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昨在法庭判刑後發表聲明,表示尊重法庭的裁決,而自其05年8月上任以來,已檢討及修訂公署的公幹旅費及海外膳宿津貼制度,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年60歲的被告林永康(見圖),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主事人,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名成立。法官表示,被告的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名尤其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在調查期間合作,加上已全數償還署方損失,酌量減刑3個月,判被告入獄9個月。
全數償還署方獲減刑3個月
林永康昨被重判入獄時表現平靜,林的代表大律師夏偉志在庭外表示,被告很大機會會提出上訴。現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昨日發表聲明,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吳指自05年起已檢討及修訂了署方的公幹旅費及海外膳食津貼制度,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吳斌:已檢討海外津貼制度
法官李瀚良昨日判刑時怒斥,被告利用公幹為由,故意詐騙更多海外膳食津貼,行為不當。當被告出任署理私隱專員,成為署方最高職權的人時,被告更嚴重濫用職權,自行更改署方決定,以出席原本為私務性質的會議為由,申領機票及膳宿津貼。法官形容被告行為非單一次的錯誤決定,而是出於貪心的不誠實行為,加上被告的貪心行徑愈加嚴重。
另外法官指,私隱專員公署申領費用的制度未有受監察,即使是動用公帑,但未有受到民政事務署或其他部門監管,申領批核只是基於對被告的信任。惟被告利用署方對他的信任去貪求財物,行為嚴重,破壞了被告建立已久的良好信譽。
辯方求情時透露,已婚、育有3名子女的被告,自05年被捕後患上急性抑鬱症,一直需要接受治療,被告亦患有糖尿病及經常失眠。另外被告為一名負責任的丈夫和父親,從事資訊科技業界達18年之久,一直享有良好名聲。加上被告熱心公益,他一直認為事件只是出於他的疏忽,非存心犯案,乃念被告因事件已弄至一無所有,望法官予以輕判。
案情指,01至03年期間,林永康身為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前往澳洲墨爾本公幹時居於當地自置物業,並向上級隱瞞而申領全額津貼。林又在擔任署理私隱專員時,前往澳洲出席一會議,擅將「事假」申請前往改為公費出席,領取10萬元來回機票及全數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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