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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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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反貪新規 收禮3000為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16]

 【本報訊】據中通社15日報道:馬英九曾表示新「內閣」上任後哪些禮不能收、哪些飯不能吃須明定規矩。「法務部」政風司14日已研訂「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具體訂下請托關說、贈受財物及飲宴應酬等規矩及限制。這份規範將在5月20日前送交準「法務部長」王清峰核閱,最短時間內報「行政院」核訂,作為公務員未來厲行廉政的準則。

5.20前出爐作廉政準則

 報道指這份草案有20餘條,共分三大部分,分別為請托關說、贈受財物及飲宴應酬。對於哪些饋贈不能收受、哪些應酬活動應謝絕、哪些飯局不能參加,都有明白規範。所謂請托關說,是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就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與否,以書面、口頭或其他方式,提出有利本人或不利第三人之要求,致有違法或不當影響之虞者。草案明訂,公務員遇請托關說,應於三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單位。

 對於不涉及利害關係的正常社交禮俗,如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退休、辭職、死亡等,饋贈之標準以不超過新台幣3000元為限。至於公務員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的饋贈、邀宴及其他如打球、旅遊等應酬活動,一律應予拒絕。政風司研訂的廉政規範,即明訂由父母、配偶或子女出名受贈者,或藉由其他第三人名義接受饋贈而轉達其本人者,均視同公務員本人受贈,一律在禁止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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