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繁體 | 簡體 
首頁 | 要聞 | 香港 | 內地 | 台灣 | 國際 | 評論 | 財經 | 地產 | 投資理財 | 教育 | 副刊 | 娛樂 | 體育
2008年5月22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東京法院維持原判 夏淑琴再勝訴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22]
放大圖片

 ■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夏淑琴年前公開痛斥日本右翼作者的卑鄙行徑。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中新社21日電:21日,東京高等法院就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夏淑琴名譽權案下達二審判決書,再次認定了一審被告東中野修道等對夏淑琴的名譽損害,維持損害賠償的一審判決。夏淑琴再次勝訴。

 1937年12月13日,侵華日軍侵入南京城後,夏淑琴全家祖孫9口中,7人慘遭日軍殺害,時年8歲的夏淑琴在身中3刀後,因昏死過去而與四歲的妹妹幸免於難。

 1998年,日本學者東中野修道出版了《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一書。書中不顧歷史事實稱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殺的「假證人」,是冒充的。

 夏淑琴為捍衛自己的尊嚴和歷史真相,於2000年11月在南京以侵害名譽權為由,起訴了東中野修道等。此案2004年開庭時,被告未到中國南京應訴。2006年,夏淑琴委託日本律師在日本起訴東中野修道及出版書籍的日本展轉社株式會社,東京地方法院於2007年11月2日一審判決夏淑琴勝訴。

 一審判決後,被告不服,上訴至東京高等法院。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新聞專題

更多 
20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 
2020年兩會 
2019全國兩會 
「逃犯條例」修訂 
亞洲文明對話大會 
首屆粵港澳大灣區媒體峰會 
建國70周年 
施政報告2019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基本法30周年 
四十不惑 
駐港部隊軍營開放日 
科創潮流音樂嘉年華 
拘捕黎智英 
香港教育高峰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