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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就候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民建聯副主席蘇錦樑擁有加拿大護照一事,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昨表示,《基本法》除規限行政長官、司局長等主要官員的國籍外,副局長等其他官員則毋須限制國籍,這體現了香港「一國兩制」的精神,當局完全是按照《基本法》處理這些任命,外界不應在《基本法》之上附加條件,不應自行收緊《基本法》對政治體制的安排。
曾向立會諮詢解釋
唐英年昨日在一個公開活動上表示,起草《基本法》的時候,基於歷史及現實的考慮,對國籍的要求不能過嚴,故《基本法》只限制行政長官、司局長及其他數位主要官員國籍,副局長等其他官員則毋須限制國籍,而除特區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外,《基本法》對任何法官沒有國籍限制;五分一的立法會議員可以是外國籍;選民只要是永久居民,也不必是中國籍,就可以有投票權。這種特殊安排在外國並不常見,但卻允分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精神在香港成功落實。在討論此議題的時候,不應該把副局長抽離於「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特殊性和歷史現實。
他說,當局在就設立副局長職位諮詢立法會的過程中,當局亦曾就副局長的國籍問題,向議員交代和解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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