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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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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議員意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5-29]

 ■黃容根(民建聯):少量的食品獲豁免規管,這些不是什麼大牌子的食物……我不認為這些食品獲豁免,商界會有著數。

 ■周梁淑怡(自由黨):有人認為3萬件食品消失是商界誤導及恐嚇大眾,這番說話又是否誤導及恐嚇?

 ■田北俊(自由黨):3萬件食品獲豁免,為何會對香港市民影響咁大?市民有選擇權,市民不是無知,不是政府說什麼便會信什麼。

 ■王國興(工聯會):營養標籤對市民健康好重要,不過在審議過程中,政府不堪壓力,多番讓步,令規例失去原意。

 ■李華明(民主黨):推行營養標籤會消失1.5萬種食品,有無誇張搵?你睇《禁煙條例》,今時今日有無茶餐廳消失,未又係「靠嚇」。

 ■劉慧卿(前線):香港政府、商界及市民均是輸家,我無眼睇喇,搞成咁!

 ■余若薇(公民黨):那3萬件食品,法例沒有說不批准入口,而是符合「1+7」便可以來。

 ■鄭經翰(獨立議員):如果是成本問題,那麼既然可以貼上警告標示,為何不索性貼上營養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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