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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索道走私示範。 海關提供圖片
【本報訊】不法之徒走私方法無所不用其極。港、深兩地海關前日(27日)凌晨時分採取聯合行動,在沙頭角邊境,破獲一個利用魚絲及鋼索在空中運送手機及電腦內置記憶體等到內地的跨境走私集團,共拘捕16人及檢獲市值約600萬元的貨物,這次是兩地海關首次發現以罕有的空中索道手法走私貨物。
本港海關在圓敦山石屋拘捕4名年齡由33至38歲男子,均是圓敦山居民,4人是親屬關係,當中包括姓聶的屋主及集團主腦。海關在屋內起出3,330部不同牌子的手提電話、2,100件電腦內置記憶體、450件微型記憶卡及17罐工業用途電鍍塗料,總值約440萬元;深圳海關則在內地沙頭角拘捕11男1女內地人,年齡介乎25至45歲,檢2,500部手提電話,約值港幣160萬元。
租高層單位 「纜車式」運貨
海關情報科情報統籌課監督冼偉新估計,該走私集團運作約1個月,私梟在內地沙頭角一住宅屋苑租用了一個高層單位,並在單位內放置了滑輪等設施,每晚深宵時候將已繫上鋼索的魚絲從單位內吊下,在地面接應的人用射叉將魚絲射到一河之隔、約50米外的兩層石屋屋頂上。當魚絲接駁好後,私梟便由屋頂將預先包裝好的貨物繫在魚絲上,透過內地一方拉動鐵輪,只消10多秒鐘便將貨物如纜車般吊送到內地的高層單位內。而魚絲索道約長300米,由於吊力有限,每次只可運送20至30部手提電話,估計如要將所有走私貨物運到內地,約需吊運110次。這種空中吊運手法並不常見,私梟所用的工具亦十分簡陋,且受天氣及時間所限。雖然私梟在深夜行動,但由於附近有不少民居,以這種方式走私加上吊運時發出聲響,遲早會被人發現。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進出口未列於載貨艙單的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港幣200萬元及監禁7年,涉案貨物亦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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