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交際的起源
援交於90年代快速在東亞流行,當時手機剛剛興起,擁有手機的人都較富裕,本港少女常隨意撥號,然後和對方交談結識,俗稱「玩line」,以尋找和有錢人援交的機會。因當時的援交少女不愛返家,只有在性交易後,才有機會洗澡,所以亦被稱為「老泥妹」。
隨著互聯網普及,援交少女轉戰在討論區招徠客人,而互聯網的普及,亦為她們帶來大量客源。近年援交少女的年齡愈來愈小,有前線外展機構指,少男亦開始加入援交行列。
法例: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男子與年齡在16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可判處監禁5 年。若與未滿13 歲少女發生不合法性行為,更可被判囚終身。因此,即使援交是真金白銀、你情我願,同樣屬刑事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