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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運輸工務司歐文龍4名家屬,被判洗黑錢罪名成立,重判入獄10至23年。圖為歐文龍早前被廉署人員押送檢察院。資料圖片
涉及前澳門土地公務運輸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已經開審的共有3宗。主犯歐文龍在2006年12月6日被捕。案件在2008年1月31日宣判,歐文龍被判57項受賄及洗黑錢等罪名,重囚27年及罰款24萬澳門元,而貪污得來的2億5千283萬元財產全部被判充公。該案件成為澳門開埠450年來罪成的最高貪官。
涉及歐文龍貪污案的家屬及涉案商人的審判亦先後開審。今天法院判決的案件為第一批,另一宗同樣涉及歐文龍家屬及其餘商人(包括通利建築的鄧儉民、梁超通等人)的案件已於5月14日開審,目前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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