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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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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少質疑「新貴」薪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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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北俊認為,政治助理薪酬過高。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副局長的國籍問題爭議,已因所有持外國居留權的副局長均已放棄其外國居權而暫告一段落,惟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薪酬問題繼之成為另一個戰場。除民主黨及公民黨等反對派外,自由黨主席田北俊亦指,當局委任的部分副局長及局長政治助理的薪酬,遠高於現職薪金數倍之多,當局有必要作出詳細解釋。而有獲委任的副局長表示,他們受合約所限,不能自行公開其聘用條件及薪酬。

 據傳媒報道,有部分副局長的薪酬,大幅高於其現職薪金,如環境局副局長潘潔,被指其入職政府後的薪酬較其現職—香港理工大學助理教授高逾2倍至4倍,食物及衛生局局長政治助理陳智遠的薪金水平較其現職—城市大學高級研究助理增逾2倍至4倍,財政司長政治助理葉根銓薪酬亦較現職多近一倍半。

政府需詳細解釋跳槽價

 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在昨日立法會會議上,批評當局至今拒絕交代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具體薪酬,是將特區政府變成私人俱樂部,漠視市民知情權。

 田北俊亦指,自己原以為局長政治助理職位起薪點為月薪10萬元,及後才計算增薪點,但現在入職者薪酬已達13萬元之多,相信再過2、3年後,便可以去到頂點16萬元,有別於政府當初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時所說的10萬至16萬元,並點名指陳智遠的月薪由原來的3萬元調升至13萬元:「他們(副局長及局長政治助理)在私人市場中,月薪只有3、4萬元,為何進入政府之後便立即跳到10多萬元?叫你跳槽都不會多這麼多倍人工啦!政府需要詳細解釋。」

 不過,他不贊成民主黨建議,透過權力及特權法要求政府交代每名局長得多少薪金的做法,認為這是沒有意思的。

王永平:納稅人應知公帑用途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則重申,政府目前公布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薪酬分布可以接受:「不一定需要做到『張三13萬,李四16萬』」,故他不支持民主黨引用不輕易動用的權力及特權法,要求政府公布有關資料。

 前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認為,特區政府應清楚說明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薪酬如何釐訂,因獲政治委任者理應有服務市民的崇高理想,更會成為下一代的治港人才,故當局在考慮私隱問題的同時,亦要考慮到公眾利益,納稅人有權知道公帑如何使用。

梁卓偉:合約限公開聘用條件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自己受合約所限,不能公開其聘用條件及薪酬,故應由政府決定是否公開各人的具體薪金。」不過,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重申,已按照立法會財委會批准的薪酬上下限,聘用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而副局長及政治助理的薪酬和福利均以現金支付,並不享有任何房屋津貼、旅費津貼、以及約滿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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