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展開「強風」行動,拘捕29名涉17幢住宅樓宇維修工程貪污的疑人。被捕29人中,繼早前兩名房協職員被控後,昨再多兩名建築公司董事和前股東被控以3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17日再訊。
被控提供利益換修樓合約
兩名被告,依次為維港建築有限公司董事鄺超橋(46歲)及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前股東曹德光(38歲),同被控於07年某日至08年4月1日,3度向香港房屋協會職員朱家恆提供利益,作為他協助維港建築有限公司取得元朗福順樓、均華樓和好發洋樓的大廈翻新工程合約。
而早前認罪的房協高級經理朱家恆(28歲)因跌傷入院,押後至6月21日再訊。而同案另一否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的房協助理經理應占鳴(43歲),將安排於7月17日再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