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6月8日 星期日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3年拐賣38兒童 主犯伏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08]

 東莞市中院遵照最高院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5日,對拐賣兒童38名的犯罪團夥主犯劉建秋依法執行死刑。據悉,法院審結此案時,仍有12名被拐賣的兒童未被解救。

 今年44歲的劉建秋是汕頭市潮陽區人。在2001年3月至2004年5月期間,劉建秋等人單獨或結夥,竄到東莞寮步、大朗、東城等鎮街的市場,乘兒童單獨在市場附近玩耍、身邊無大人陪伴照看之機,即以買泡泡糖、玩具等為誘餌,拐帶兒童到汕頭市潮陽區等地,3年裡共作案31起,拐賣兒童38名,拐帶範圍覆蓋東莞市近十多個鎮街。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 胡明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