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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嶽表示,約4,000隻帶禽流感病雞已流入市面,但暫未接獲市民感染禽流感的報告。
【本報訊】政府在全港街市下達「殺雞令」後,今日會與業界商討「街市活雞不過夜」和賠償安排,有家禽業界指「街市活雞不過夜」的做法令雞檔蝕本經營,反對建議,並認為政府2001年的賠償方案不足以彌補損失,建議把每隻活雞賠償增至60元。若以當年的賠償方案計算,政府至少賠償約3,200多萬元。
港九家禽批發零售商會主席黃偉泉昨日與10多名成員,昨午到中環美利大廈向食物及衛生局請願,反對「街市活雞不過夜」的做法,因為本港雞鴨檔數量較澳門多,兩地零售店舖租金亦不一樣,本港雞販很難控制入貨量,並以自己雞檔為例,儲雞量每天約400隻,若賣剩100隻,便要放在雪櫃裡,使生意蝕本。
140萬隻須賠3200萬
對於業界要求賠償,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昨日出席公開場合時稱,已派員與業界接觸了解需要,並認為今次禽流感事件,業界也有責任。他稱,過去本地農場及批發層面均會發現病雞,但本港每日售賣4萬隻活雞,零售業界卻從沒有通報雞隻病死,他認為沒有可能,直指業界有一定責任。
若按照2001年的賠償方案,政府須賠償3,200萬元,涉及零售和批發層面的家禽從業員,以至相關的運輸業界。據悉,若政府要協助農場屠宰較年長的活雞,以目前140萬多隻為例,約有50萬隻因較年長而須屠宰,賠償金額約2,000萬元。消息稱,今次事件與2001年的不同,影響時間和層面較少,難以相提並論,不排除重推自願交回雞牌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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