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瑞銀投資銀行前中國區董事總經理李則旻,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停車場泊車期間,因耗數分鐘仍未能將車輛泊好,致遭另一名駕駛者兼執業大律師陳聰枋先用英語揶揄「無能」,再建議他「要再學點泊車」,李則旻終按捺不住襲擊陳,並摔破陳的手提電話。李經審訊後,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兩項襲擊及刑事損毀罪成。
官指被告稱自衛行為不合理
因泊車問題而起爭執的被告李則旻,現任另一家投資銀行總經理,畢業於美國哈佛大學,他被控於去年9月9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停車場B6層,襲擊陳聰枋及損壞陳一部手提電話,法庭須提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件押後至6月30日判刑。
裁判官指出,被告辯稱的自衛行為不合情理及不能置信,根據事主所指,他在「建議」被告再學泊車後,背向被告走到電梯大堂,並不符合被告辯稱與事主接觸是出於自保的說法,也認為當時被告無必要因擔心家人的安危而需「自保」;裁判官續指,相信被告目睹事主當時正手持手機通電,但被告仍出手將之摔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