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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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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春曉油田與日本無關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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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重申,春曉油氣田完全在中國的主權權利範圍內,與共同開發無關。圖為中國春曉油田鑽井台。 資料圖片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葛沖17日電】近日,日本媒體對東海問題做了不少猜測性報道,渲染中日要在所謂「中間線」兩邊共同開發,甚至要對春曉油氣田進行共同開發。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今日重申,中方在東海問題上的一貫主張和立場沒有變化。春曉油氣田完全在中國的主權權利範圍內,與共同開發無關。在東海劃界問題上,中方不承認所謂「中間線」的立場沒有變化。

 姜瑜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日就東海問題有關協議達成一致後,將適時對外發表,雙方將按照兩國領導人關於要使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重要共識,妥善處理問題,結果將是互利共贏的。

中日談判不脫離五點共識

 有熟悉中日東海磋商進程的專家今日向本報分析指出,基於其對中國政府一貫立場的了解,他確信,日方有關報道肯定是很不準確的,很大程度上是一種誤導。

 這位專家表示,07年4月溫家寶總理訪日時,中日兩國領導人就東海問題達成五點共識,其中明確規定,要堅持使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作為最終劃界前的臨時性安排,在不損害雙方關於海洋法有關問題的前提下,根據互惠原則共同開發。這是指引雙方談判的根本指導思想和原則,談出的任何結果都不可能脫離這個框架。

吸收外企不等於共同開發

 這位專家確信,中方在東海領土和劃界等問題上的一貫立場和主張,包括不承認、不接受日方單方面主張的「中間線」等都不會改變,也不會因為共同開發而受到影響和弱化。在此前提下,雙方有可能就共同開發開展合作,且這種合作將是互利共贏的。

 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方曾要求在所謂「中間線」兩側進行面積對等的共同開發,該專家相信,中國政府對此決不會接受。他說:「日本媒體對春曉油氣田的報道更是荒謬。春曉油氣田開發完全是中國主權權利範圍內的事,中方不可能在春曉與日方搞共同開發。同時,我注意到中方有關企業曾在2003年吸收尤尼科、殼牌等外國企業參與在春曉油氣田的合作。但這種合作完全是依照中國有關法律進行的,與共同開發有著本質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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