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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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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擱置爭議 建合作友好之海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19]

經過長達四年的艱苦磋商,中日雙方已就東海問題達成原則共識。其中,雙方同意在劃界前的過渡期裡,在不損害各自法律立場的情況下進行合作,並劃出了一塊2600多平方公里的共同開發區。此外,中國企業歡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參加對春曉現有油氣田的開發。我們認為,中日雙方能夠就極具爭議性的東海問題達成原則共識,既顯示了雙方擱置爭議、靈活務實的取態和智慧,更表明了兩國決心使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強烈意願。這不僅有助推動中日加強在能源和其他領域的互利合作,給雙方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而且有利於兩國關係走向全面回暖的新階段。這對於東海乃至整個亞太區的和平與穩定,都有深遠意義。

中日一直以來在東海的領海權劃分上都存在極大分歧。中方堅持以大陸架理論為依據,劃分雙方海域;日方則以東海中心線為分界,不肯讓步,令到東海問題多年來懸而未決,也困擾著兩國關係的穩定發展。在過去一段時間,中日關係一度陷入低潮,東海問題更不時成為雙方的爭議焦點。隨著兩國領導人多次互訪,中日關係亦從「破冰」走向「暖春」。在胡錦濤主席5月訪日期間,雙方更發表了《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表達了「共同努力,使東海成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共同願望,為解決東海問題打下堅實的基礎。這次雙方所達成的共識,就是在中日友好的大環境下取得的重要成果。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有海域劃界爭議的當事國雖然可在劃界之前達成「實際性的臨時安排」,不過這種安排並不會影響最終的劃界結果。顯然,安排只屬過渡性,不代表中方的劃界立場,目的只是為了避開雙方的主權爭端,以先易後難的方式,實現互利共贏。這體現出兩國領導人從戰略高度把握中日關係,擱置爭議,共謀發展,以對話協商取代對抗的思路。

東海蘊藏的油氣資源極為豐富,對於中日這兩個全球石油進口大國而言,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今中日雙方達成共識,在不損害各自法律立場的情況下共同開發東海油氣田,這對紓緩兩國的能源壓力,有著積極的意義。另一方面,經過4年磋商所探索出來的這套解決爭議模式,不僅是中日通過對話與合作來化解東海問題爭議的一次重要實踐,而且對於解決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領海主權爭議,都有積極的參考作用。這對保持亞太區的和平穩定,將有重大的正面意義。(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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