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有打妻前科的55歲無業男子,於小欖接受精神治療後,並沒有痛改前非,去年11月因第2任妻子拒絕與他發生性行為,以8磅重啞鈴襲擊其頭部和背部致受重傷,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法官關注涉案男子精神狀況,擔心他有心理和人格障礙,故押後至下月14日判刑,以索閱其心理及精神科報告。
95年鎚打妻兒判入小欖
辯方律師求情時,形容案件為一宗「悲劇」,55歲被告梁錦根與第一任妻子婚後誕下3名子女,95年曾以鐵鎚打妻和兒子,因傷人罪被判入小欖,後來與現年37歲的本案受害人林偉菊結婚不久便告失業,04年開始依靠綜援維生。
由於受害人經常不在家中,把照顧兒子的責任交給被告,加上家庭財政拮据,雙方經常爭執,案發前1個月兩人曾因打架被捕,結果均被判簽保守行為。被告又親撰求情信,解釋因一時衝動而犯案,影響兒子的成長,希望得到妻子的原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