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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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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屈12年 「強姦犯」DNA證清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6-26]

美國密歇根州29歲男子哈切特(Nathaniel Hatchett)在12年前,被法院裁定強姦和綁架一名23歲女子的罪名成立,判處入獄25至40年。最近,哈切特透過重新進行脫氧核糖核酸(DNA)測試,證實在受害女子身上找到的精液樣本與他不吻合,獲得當局撤銷控罪和釋放,重獲自由。

 哈切特在17歲時因強姦、綁架一名女子和持械行劫等3項罪名成立而被判入獄。法院紀錄顯示警方在案發後3天發現哈切特駕駛受害人的汽車,把他拘捕和提出控訴。

 哈切特承認偷去受害人的汽車,但卻指警方哄騙他承認其他罪名。結果,法官判處哈切特入獄25至40年。

 在入獄12年後,哈切特這次透過協助囚犯取回清白的「科利清白計劃」,重新檢驗脫氧核糖核酸,入稟要求重審。據最新化驗結果顯示,受害人身上的脫氧核糖核酸樣本與哈切特不同,檢察官決定撤銷對哈切特的控罪。

 哈切特即時獲釋恢復自由,由眾親友陪同下離開法院時表示,他等待這天來臨已等了很久。根據法院記錄,當年警方已察覺脫氧核糖核酸不吻合,而主審法官和助理檢察官皆知道,但兩人仍堅持哈切特有罪,當年的法官判詞稱:「鑑於本案所有證據,雖然脫氧核糖核酸不吻合,亦不能表示有合理的懷疑,法庭不認為可據化驗分析的結果來判被告無罪」。 (業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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