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深圳交易所掛牌的上市公司需於8月底前公布半年度報告,否則會被停牌。據新華社報道,深圳交易所規定主板及中小板的上市公司,需於8月31日前就公司的主要問題、風險影響業績的具體因素及下半年業務發展計劃等作出披露。若未能如期公布,又未能於8月15日前書面說明原因和延遲披露的最後期限,公司的股份及相關的衍生產品會在9月1日起被停牌,公司以及相關管理層亦會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
深交所同時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就自願追加延長股份禁售期,設定或提高最低減持價格等承諾作出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