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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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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通報甕安「6.28」事件內情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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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加新聞發佈會的記者正加緊採訪。 本報貴州傳真

 【本報駐貴州記者張涵坤1日電】貴州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貴州省公安廳1日晚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甕安「6.28」突發事件真相。

 08年6月22日凌晨0時27分,甕安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縣西門河大堰橋處有人跳河。雍陽鎮派出所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後,迅速派值班民警趕赴現場,並通知119人員趕赴現場。民警趕到現場立即開展救撈,因天黑施救條件有限,經持續緊張工作,於凌晨3時許將溺水女孩打撈上岸後,急救人員證實其已死亡。經向在場報警人劉某、陳某、王某詢問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樹芬,1991年7月生,是甕安縣三中初二(六)班學生。6月22日7時40分許,雍陽鎮責任區刑警隊又派員進行了現場勘查、屍檢和調查工作。

 經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許,李樹芬與女友王某一起邀約出去玩,同李樹芬的男朋友陳某及陳的朋友劉某等吃過晚飯後,步行到西門河邊大堰橋處閒談。李樹芬在與劉某閒談時,突然說:「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劉見狀急忙拉住李樹芬,制止其跳河行為。約十分鐘後,陳某提出要先離開,當陳走後,劉見李樹芬心情平靜下來,便開始在橋上做俯臥撐。當劉做到第三個俯臥撐的時候,聽到李樹芬大聲說「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劉見狀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樹芬。王某急忙打電話給陳某,並大聲呼叫救人。陳立即返回河邊,跳下河中幫忙施救,陳見劉已體力不支,便用力先將劉拉回岸上。王某、劉某隨即報警,並打電話通知了李樹芬的哥哥李樹勇。

溺水女孩 昨夜再屍檢

 甕安縣公安局根據調查結果,認為李樹芬死亡一事是自己跳河身亡,屬自殺,不構成刑事案件,並將調查處理意見及時告訴了死者家屬。死者家屬不能接受,認為有姦殺的嫌疑,要求進行DNA鑒定。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醫趕到甕安對死者進行複檢,證實溺水死亡。死者家屬當時表示認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門責令出事當晚與死者同行等人賠償50萬元。

 7月1日,經反覆向死者家屬耐心細緻的解釋,其所有家屬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屍體檢驗。現已決定,在當日晚屍體解凍後,由省州縣公檢法部門法醫聯合進行複檢。

 目前,經公安機關的初步偵查發現,直接參與打砸搶燒「6.28」事件的為首人員中,已發現多名當地惡勢力團伙成員,現已抓獲50餘人,案件偵破工作正在進行中。

 另據《貴州日報》報道,「6.28」事件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主席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兩次作出重要批示;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多次打電話到前線直接指揮;武警總部司令員吳雙戰作出批示,並派人趕到甕安指導處置工作。

胡錦濤作重要指示

 30日,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專程趕到甕安縣,到「6.28」現場察看;直接深入群眾了解情況;看望公安民警、武警官兵。石宗源指出,「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簡單,但被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員煽動利用,甚至是黑惡勢力人員直接插手參與的,公然向我黨委、政府挑釁的群體性事件。情節惡劣,破壞嚴重,造成了極大的財產和經濟損失,影響了全省穩定和貴州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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