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內地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三部委頒新令 嚴查熱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4]
放大圖片

 ■現時,中國出口收匯一般不用核查,故有不少不法分子藉此漏洞,以預收貨款和進口延期付匯等方法,將資金帶入境內投機獲利。 資料圖片

 【本報訊】國際熱錢大舉湧進內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商務部和海關總署三部委聯合頒布實施《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決定自7月14日起對出口收結匯實行聯網核查管理,追查熱錢的流通管道。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國家外匯局表示,此舉將進一步完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真實性審核手段,有利於改善中國對外貿易環境,規範貨物貿易項下外匯資金流入和流出,解決出口與其收結匯背離問題。

 報道表示,外匯局認為,實施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是通過將企業出口收結匯情況與其海關貨物出口情況加以核對,有效甄別貨物貿易項下資金流入的實際貿易背景,以保證出口及其收結匯的真實性和一致性。

確保出口與收匯一致

 該項《辦法》規定,企業出口收匯(含預收貨款)應先進入企業的出口收匯待核查帳戶。企業在通過待核查帳戶辦理資金結匯或劃出手續時,銀行應登錄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在具體貿易類別相對應的可收匯額範圍內進行收匯核注。

 外匯局分析,實行聯網核查是以電子資訊聯網手段取代傳統的紙質單證審核做法,實現對貨物貿易外匯收結匯的監管。為繼續給合法規範經營企業的貿易活動提供便利,在確定出口與收結匯的真實性與一致性對應關係中,將充分考慮不同貿易類型和行業的特點,區別對待。

 此外,外匯局同時發佈「關於完善企業貨物貿易項下外債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對企業出口預收貨款和進口延期付款實行登記管理。外匯局認為,加強預收貨款與未來實際出口的跟蹤監管,可防止無真實貿易背景的資金借用貿易渠道流入境內投機獲利;改進對進口延期付款的監督管理,可防止潛在的債務風險,防止未來資金集中大規模流出。

 據悉,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系統於今年7月14日起在內地試運行,8月4日起正式運行。出口預收貨款和進口延期付款登記,分別於7月14日和10月1日起實施。

 報道引述廣東一位銀行人士的話表示,過去出口收匯一般不用核查,只有多收匯超過監管要求被列入「關注企業」的才要提供報關單進行核查。對於預收貨款資金的真實性,銀行比較難把握。預收貨款和進口延期付匯,應該是企業來歷不明的錢進來的一個渠道。

 根據以前的外匯管理政策,對預收貨款活動的監管是主要通過「關注企業」分類管理等方式,不過,此類監管措施具有一定滯後性。不少研究人士對貿易項下的「熱錢」流入的可能性進行探討,甚至對虛假貿易或貿易項下的投機資金流入規模進行測算。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內地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