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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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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廣告吸客 牙醫涉違規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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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牙醫楊美雲(左)昨日出席應訊。 本報記者鄭啟源 攝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牙醫楊美雲被投訴3年前於雜誌刊登「1500元歎牙齒SPA」廣告,被牙醫委員會控以干犯不專業行為,昨日接受聆訊。她承認診所生意欠佳,年半以來每日只有3至5名客人光顧,為刺激生意額構思出1,500元漂牙優惠,兼附送由「護士」負責的免費手部及肩部按摩療程。牙醫委員會委員質疑她存心以廣告吸客,違反牙醫守則。聆訊將押後排期續審。

 楊美雲於04年受聘於一家牙科診所,診所老闆是她修讀牙醫課程時的教授。被告被控以唆使、批准或未能作出足夠步驟去防止廣告刊登以兜搭生意,因而干犯牙醫守則中的不專業行為。聆訊期間有委員提出,廣告提及「漂牙送免費手部及肩部按摩」,究竟是由誰負責?被告在答辯時透露,有關服務由護士負責,至於有關概念則源自她的朋友。

每日僅得3至5個客

 被告朋友向她建議,在漂牙時反正能騰出時間,可以嘗試在這段時間中,提供手部及肩部的按摩服務。於是,她向老闆提出建議,經老闆首肯,便推出有關服務。

 聆訊期間,辯方律師指出,被告只為診所僱員,僱員合約上亦列明,她的工作只為牙醫,診所的管理及營運工作均由診所老闆負責,對於有關廣告並不知情。

對營運財政不關心被質疑

 控方質疑,被告作為公司的僱員,對於診所的營運及財政狀況表示漠不關心,即使營業情況欠佳,亦無提出疑問,情況值得商榷。隨後,在控方的質詢下,被告承認因診所的營業情況欠理想,所以提出要求推出有關按摩服務。

 辯方律師亦提出,被告不懂寫及閱讀中文,所以不會接觸中文雜誌。對於診所廣告為何會被刊載,被告是不知情,更不清楚有該雜誌的存在。直至收到牙醫委員會的聆訊通知,被告才知道診所廣告被一份中文雜誌發布。

稱對拍攝廣告全不知情

 有委員卻質疑,被告在聆訊期間,能認出廣告圖片中的診所為她工作之處,但有關照片明顯需要在診所內以高角度拍攝,加上在另一照片中,診所護士亦清晰可見。如當時診所內的職員對拍攝廣告一事不知情,雜誌記者絕不能進內進行拍攝工作。

辯方稱管理由老闆負責

 辯方堅稱,診所的管理工作是由案中的證人,即診所老闆負責。

 但證人在接受控方詢問時,表示自己並不認識有關雜誌記者,亦無主動聯絡有關雜誌,同樣不清楚為何會出現有關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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