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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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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扣滿分照開車 當局擬立法堵漏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4]

 【本報訊】政府承認有740名被扣滿15分的司機,沒有被停牌,可以繼續駕車,當中有110人更加被扣30分或以上。政府表示,會爭取下個立法年度提交法案堵塞漏洞,但不會緊急立法。

涉740司機未成功收傳票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說,過去有740名被扣滿15分的司機,未能成功收到傳票,當中的110人更有2張或以上,即至少被扣30分,該批司機因為沒有上庭,即使被扣滿分,現時仍可駕車。政府承認,法例並沒有予運輸署足夠權力採取相應行動,及拒絕續牌。當局稱會跟進該些個案,若懷疑涉及欺詐或者犯罪成份,會轉介警方或廉署調查,而有關部門即時檢討現行制度及法例。

下年度盡快研究立法

 不過,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政府並不打算在今屆立法會會期緊急修例,「我們不認同緊急立法,因為要小心研究(傳票)傳達的方式,但承諾在下一個立法年度,將我們研究的結果,若要用立法的方法去改善有關制度,我們會在下一個立法年度盡快去做。」她認為,緊急立法對無心違法的市民不公平。而該局一直積極尋找司機的真實地址,並用不同渠道送遞傳票,遇有懷疑會交由警方及廉署調查。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稱,另一個可行方法是政府賦予運輸署行政權力,吊銷被扣滿分司機的駕駛執照,「每次都可能是(被扣)3分,是超速或者是不小心駕駛,於法庭已被入罪,加一起被扣滿15分或以上,根據法例已成為被記滿分的話,運輸署一有記錄,即時寄通知書予駕駛者列明駕駛執照已被停牌。」他又說,即使利用行政手段令被扣滿分的司機即時停牌,都應設立上訴機制,容許司機申請向法庭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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