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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灣仔繞道工程需要再諮詢公眾,路政署向東區區會努力作游說。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保護海港協會早前就中環灣仔繞道工程尋求司法覆核,指政府未有就臨時填海工程是否具有「凌駕性公眾需要」和符合《保護海港條例》諮詢公眾,法院裁定政府敗訴,需要再諮詢公眾。有見及此,政府昨日到東區區議會介紹臨時填海的需要,路政署表示,以「明挖回填」方式建造主幹道是唯一可行方法,且可確保填海面積的規模佔最小。
路政署聘請顧問公司的研究報告顯示,考慮需填海的面積、安全等因素,提出3個施工方法,包括「沉管隧道建造法」、「鑽挖隧道建造法」及「明挖回填隧道建造法」。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副處長尹萬良稱,以「明挖回填」方式建造主幹道是唯一可行方法,有必要透過臨時填海製造約20米的工作平台,並興建垂直隔牆,然後挖出隔牆內的泥土以興建隧道。
尹萬良親自出馬游說
尹萬良續稱,「明挖回填」方式建造主幹道更可確保填海面積是3個施工方法中規劃最小的。而「明挖回填」隧道的施工方法會分階段進行,維持約1至3年。當工程完成後,當局會委託承建商移走填海的物料,回復海床原貌。他又說,會到共建維港委員會、立法會、公眾論壇等簡介臨時填海的需要,期望今年底前可完成公眾諮詢。
不過,會上多名區議員批評當局未有就中環灣仔繞道臨時填海工程訂下時間表,難以判斷臨時填海是否有凌駕性需要,區議會昨通過決議成立小組先諮詢市民意見,再決定是否支持建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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