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有司機被扣滿15分後,避收法庭傳票免受法庭處分停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出席一個研討會後表示,如政府有合理懷疑的個案會尋求警方、廉政公署跟進調查。她強調,當局不會就有關問題緊急立法,但運輸署會積極諮詢警方、律政司和司法機構,研究如何有效傳達傳票。
鄭汝樺說,自從駕駛牌照更換年期改為10年後,部分駕駛人士可能更改地址後沒有通知運輸署,導致收不到傳票。當局會透過不同渠道,包括入境處、房屋署追查正確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