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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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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打輸勸和解 索償金激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09]

 【本報訊】近年有索償代理以「不成功,不收費」為宣傳,有律師形容行內情況普遍,且有逾10年歷史,只是近年有代理公司高調在電視上賣廣告,但這些全為非法「檯底」交易,索償人誤以為代理有份分其賠償,會更落力爭取較高金額,但律師指為減低少索償失敗的風險,公司大多說服當事人和解,使索償金額大減。

索償代理有逾10年歷史

 香港律師會亦收到不少有關投訴,律師會秘書長何志強表示,正跟進調查數宗投訴,而涉案律師有可能因嚴重刑事罪行而受到紀律處分,律師執照有機會被吊銷。律師會提醒市民,意外受傷人士若向索償代理尋求「不成功不收費」的服務,最終可能蒙受損失,建議受害人應直接向律師尋求法律意見或向法援處或社署求助。

 1995年以前律師不能刊登廣告,要找生意就要靠「門路」。律師謝連忠表示,當時衍生一種類似師爺的中間人為律師「找客」,當中涉及回佣。轉介業務行業有價值,部分更不幸地演變成在索償人的賠償上「做文章」。他稱,這種索償代理在行內有逾10年歷史,估計現時市面有近20間代理運作。

 索償代理設有聯繫的律師行,大大小小都有,近年更有賣電視廣告作為宣傳,又會主動在勞工處辦事處附近,甚至大型律師行樓下兜客,刻意誇大索償金額,情況猖獗。謝連忠稱,行內更有傳聞指這些索償代理為律師行開設,亦有代理訛稱為義務機構,先吸引人客,接著會與其簽定協議,再轉介相關律師。

瓜分意外賠償或涉刑事

 謝連忠稱,現時代理市價一般會瓜分索償人3成的賠償,加上律師費,利潤甚高。至於代理與律師行的分錢情況,則不為人知。他稱,不成功不收費對索償人看似「著數」,但有代理公司索償失敗時會反口收取費用。他強調,所屬的律師行拒接由這類代理轉介的案件,因瓜分客戶賠償,出錢替人打官事,或觸犯刑事法例。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表示,很多受傷工人曾遇到索償代理和簽署協議,交由對方代表進行索償訴訟。他說,索償代理會與工傷工友稱曾經協助甚麼類型的個案,會有多少錢賠償,令工友誤以為真是可以拿到那麼高的賠償額,便繼而與這些公司簽署合約。他稱,工友其實應向法律援助署或政府部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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