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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對勞福局提出針對無良僱主3大措施表示歡迎,但工聯會同時要求政府,盡快為條例立法推出時間表。 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勞工及福利局最新提出「三招」特別針對有經濟能力,卻又故意拖欠薪金的無良僱主,包括向違反勞資審裁處(下稱勞審處)裁定要還款的僱主提出刑事檢控;以及有關僱主需向僱員支付額外罰款及利息;並賦權予勞審處命令拖欠款項的僱主披露其財政狀況,條例草案預計在明年提出。
無良僱主漠視勞審處裁決,繼續拖欠裁定款項的情況屢有發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日出席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時稱,當局提出3大措拖,會上議員對建議深表歡迎,其中一招是將蓄意不遵從勞審處裁決刑事化。他解釋,條例是為了扭轉過往的不良風氣,相信將有關行為列為刑事化後,能收阻嚇作用。
為方便僱員追討欠薪,政府提出賦權勞審處命令拖欠裁定款項的僱主,披露財政狀況,讓僱員掌握應以那種方式追討欠薪。當局建議容許勞審處命令裁決後持續拖欠薪金的僱主,除利息外要向僱員支付額外款項。修例後,若拖欠薪金持續,欠款額便容易累積至申請公司清盤及破欠基金的1萬元下限,增加僱員追討的機會。
要求傭工納最低工資保障
另外,議程亦包括最低工資立法,張建宗強調倘10月的工資保障報告指出成效不彰,定會為清潔及保安兩個行業,啟動最低工資立法程序。有議員要求把家庭傭工納入最低工資保障的「清潔」範疇,張建宗稱仍有待研究。他又稱,若當時社會有共識,有全面為最低工資立法的訴求,不排除全面為所有行業立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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