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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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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耗20億 完成基礎工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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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對於啟德郵輪碼頭項目首次招標失敗,馬時亨(見圖)認為,未能收回合資格的標書,顯示首次招標的要求條款對市場欠缺足夠吸引力,故計劃年底重新招標,條款與上次招標大致類同,但會作出一些調整(見左表),同時政府將先向立法會要求撥款18至20億元,以支付海床挖泥工程、平整地盤及興建如海關、出入境、衛生檢疫及園景平台等政府設施,期望可吸引市場入標。

政府分3期付款作制衡

 政府表示,基於建造費用高昂及過去政府的綜合發展項目也有先例,故計劃重新招標前先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以現時物價估計約需18至20億元,但具體申請金額需按其時通脹情況調整。

 政府雖然負責部分建築項目,但不會自行建築,只會向投資者說明建築要求,將資金交由投資者興建,但政府為保有關項目不偏離要求,故屬意將支付項目的資金分3期發放以作制衡,首期於啟用首個泊位,第二期為完成第二個泊位,最後一期則為第二個泊位可以停泊巨型郵輪。

變相減輕投資者成本

 中文大學經濟系副教授關焯照表示,政府付錢做基本設施,令承標者投資資金比預期減少,變相減輕成本,發展商就可以更有效控制成本;另有學者則稱,政府斥資18至20億元為新郵輪碼頭做基本工程,經濟效益未必如預期高,政府要審慎考慮。

 另外,在新碼頭泊位落成前,政府承諾簡化程序,方便貨櫃和貨運碼頭營辦商靈活申請在貨櫃及貨運碼頭停泊郵輪,亦會與各政府部門探討如何協助郵輪公司擬定未來停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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